作者:Robyn M. Holmes著;張盈堃譯
開數:25
頁數:168
ISBN:9789861911229
重量:245
出版日期:200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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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當有越來越多的文獻是有關兒童質性研究的同時,卻相對地很少有文獻檢視兒童田野工作的過程。本書作者Robyn M. Holmes從許多觀點著手兒童的田野工作,並指出進行兒童議題研究者的需求。
Holmes在本書前幾章描繪出兒童研究的輪廓、討論基本的方法論,以及思考學校作為研究兒童的主要地點。在後面章節,則嚴謹地檢視研究者個人的特質(像是性別與種族性)如何影響了兒童田野工作的過程。
《兒童的田野工作》是本直接又清晰的專書,對於參與兒童研究的學生與學者而言,更是一本實作上的引導參考。
兒童常是學術研究的「對象」,但其「主體性」從未被重視。這是台灣第一本從文化研究角度切入談兒童研究方法論的精彩譯書,它勢必填補國內學術領域這方面研究的一些空白。
──王瑞賢(屏東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作者簡介
張盈堃
美國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博士(主修:課程與教學,輔修:教育政策研究與社會學),目前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曾服務於淡江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生與死研究室。研究興趣包括教育社會學、性別研究、文化研究等領域。相關著(譯)作包括《性別與教育:批判教育學觀點》(2001,師大書苑)、《批判教育學導論》(2004,心理)、《誰害怕教育改革:結構、行動與批判教育學》(2005,洪葉),以及其他發表於期刊與研討會的論文。
目錄
第一章 兒童的田野工作:概論
主觀的議題
第二章 方法:從事兒童研究
接近田野地點
與兒童建立和諧一致的關係
訪談兒童
倫理的關切
第三章 學校組織與文化
教育
學校文化作為社會文化意識型態的反映
學校的人事
學校文化
第四章 田野工作與性別
性別差異
資料蒐集:進行訪談
性別認同
接近兒童的文化與田野工作者的性別
田野工作與性別
第五章 田野工作與種族性
美國社會
美國文化、個體主義與田野工作
非裔美國人的文化
東印度人的文化
日本人的文化
研究者如何再現兒童
第六章 結論
譯者序
這本翻譯書的背後有這麼一段故事……
2006年的秋天,我南下屏東教育大學任教,身為菜鳥老師的我,教學生涯的第一學期就被安排教進修碩士班的「質化研究」這門課。教這門課被陳仁富主任與谷瑞勉前主任賦予重大的期許,當然也想利用這個機會實現自己的雄心壯志,於是利用一整個暑假思索質化研究這門課該怎麼教。我雖然曾大量地閱讀質性研究與民族誌的相關文獻,對這方面的論述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可是經過一學期的教學之後,這門課對我來說存在著五味雜陳的回憶。即便我再怎麼賣力演出,台下的觀眾卻不見得對我精心設計的教學內容產生共鳴。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方面,許多在職教師抱怨英文文獻對他們來說簡直是無字天書,更別說可以跟得上我所要求的每週閱讀進度;另一方面,他們也對文獻內容裡所舉的例子很少提到幼教現場或是兒童文化而有所抱怨。我無力處理前項英文能力的提升,但後項的抱怨確實值得我們深思:到底針對成人社群所進行的田野研究經驗,是否可以適切地移植到兒童的文化或議題裡面?如果不能,那我們該怎麼辦?
2007年某日下午,我在屏教大圖書館想找一本有關人類學田野中禁忌議題的原文書,沒想到卻邂逅了Robyn M. Holmes所寫的這本《兒童的田野工作》,這本書靜靜地躺在架上的某個角落,因為它的標題深深地抓住我的視線,於是隨手拿起來翻閱了一下。雖然內容不是多麼深奧,對我來說當然也沒有驚天動地般的大發現,不過卻很值得給幼教與教育系所的學生閱讀與思考,因此在心理出版社林敬堯總編輯的支持下,於是有了這本翻譯書問世的契機。
* * *
正如本書作者Robyn M. Holmes所言,民族誌研究的傳統主要源自人類學,其著重於社會文化脈絡的探究,不只希望知道問題是什麼,並試圖知道問題的脈絡是什麼。簡略地說,民族誌採取客位(ethic,取自phonetic)與主位(emic,取自phonemic)的觀點;客位的觀點主要探討無意識的模式,而主位的研究方法從被研究者的角度解釋文化現象,是一種有意識模式的研究。特別是主位的觀點強調:民族誌不在於運用科學的概念來套出文化的整體面貌,也不同於客位觀點試圖從多樣化的文化中推知全人類共同的認知,相反地,而是在於透過了解在地觀點(the natives point of view);理解地方性知識所形成的獨特世界觀、人觀、社會背景等,此即為Clifford Geertz(1973)所說的文化詮釋(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其特色強調研究須超越制度性素材之堆砌,文化世界的探究基於一種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的手法,即在報導人、研究者自身的生活世界,以及讀者溝通之間,猶如在一系列層層疊疊的符號世界裡漫遊,所闡明的正是在文化處境中的意義,也就是研究人們如何運用各種隱含或明顯的規則來理解每日生活的經驗與環境,於是Geertz(1973:5)認為,文化分析並不是一種尋求規律的實驗科學,而是一種探索意義的詮釋科學。
據此,文化意義像是一面網,由同屬於某個社會文化群體的人們合力編織完成,只有在有意義網路到達的地方及意義內涵共通的世界,聲音和事件才能被了解,訊息才能被傳達而鑲嵌到共同的意義體系。同樣地,只有共同擁有這張意義之網的人們才了解其中的意義,也才能互相作用、建構意義。換句話說,這企圖對符號或象徵系統的建構,從事對社會與文化中人類行為的描述與理解。在這過程中,人類的行為被視為一種「符號互動」,而此一符號之意義,乃由其所處之文化與歷史的現實所塑造而成。也就是說,民族誌主要是理解並詮釋一個文化或生活世界之符號系統的意義,其出發點必須是「行動者導向」,研究者必須回到行為者所處的歷史現實或經驗內容的角度去詮釋,故Geertz (1973:14)強調以實際參與經驗性的田野工作來研究文化現象,這種民族誌並不是一連串的技術,而是一種關係、一種態度。也就是透過理解一個或一群象徵對於使用這些象徵者所能代表的意義,即在地(location)的實際體驗,以尋求擴充人類論述的領域。因此,Geertz(1973:5-6)總結說到:
人類學,或至少是社會人類學的實踐者,他們所做的工作是民族誌。正是透過理解什麼是民族誌,或更準確一些,透過理解什麼是從事民族誌,我們才能開始理解作為一種知識形式的人類學研究的是什麼……從事民族誌就是建立關係、選擇調查合作人、轉寫文本、記錄系譜、繪製田野地圖、寫日記等。但並不是這些東西,即技術和公認的程序規定了這項事業,規定它的是它所屬於的那種知識性努力:即經過厚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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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民族誌研究大抵上可區分為「參與者觀察」與「深度訪談」這兩種主要蒐集資料的技術。?就民族誌的訪談來說,這是一種讓報導人敘說他們所知的策略,例如透過一系列友善的交談,逐漸地引到研究者所關切的議題(Spradley, 1979)。報導人的敘事是一種說故事的過程,也像是一種社會交易,其過程涉及研究者與報導人共存在於一種溝通的關係之下;也就是說,說故事的人與讀者/聽眾會創造出「我們」一起參與的某種程度的感性連結與團結一體的感受:敘說與轉述的過程,從我的故事轉變成我們的故事(Davis, 2002),並且故事隱喻著我們如何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中建構文本、創造文本,重點在於故事為何如此被敘述。
此外,就參與者觀察而言,亦可再區分兩種取向:第一種是理論引導的取向(Lichterman, 2002),即社會學界常見的擴展個案方法(extend case method),這也是批判民族誌所採取的手法;而第二種是扎根理論的取向(Glaser & Strauss, 1967)。就前者的擴展個案方法而言,Burawoy指出質性研究雖然可切入日常生活面向,而呈現微觀的描述,但是結論卻無法形成一般化的論點,因此擴展個案方法透過參與者觀察,具有扣連社會研究之「科學面向」與「詮釋面向」的可能性,透過參與者觀察對因果關係與意義詮釋觀照的同時,也緩和了兩者之間被誇張的對立(Burawoy, 1992:284)。Burawoy的擴展個案方法具有幾個重要的特色:1此方法反對質性與微觀、量性與鉅觀理論層次間的關聯性,認為質性的個案研究能夠提出對鉅觀理論的反證,故參與者觀察也可以討論鉅觀層面的問題;2相對於扎根理論的歸納法或透過田野資料建構概念的方式,擴展個案方法希望以演繹法與田野資料的累積,來反省或重新建構既有的理論與概念;3擴展個案方法注重參與者與觀察者、研究者與理論社群之間的雙重對話(Burawoy, 1992:271-273、283-284)。相反地,扎根理論是由Glaser與Strauss(1967)所創立的一種根植於系統性蒐集資料與從事質化分析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亦即一套質化分析資料的理論與操作程序。扎根理論主張理論的建構與檢證必須建築在與資料的親密關係之上,也就是無論是從資料中產生理論或檢證理論存在的資料基礎,理論和資料都必須是緊扣的,這也才能使理論與實徵研究緊密銜接。資料透過不斷地演繹與歸納,不僅可產生理論,也可修正理論使理論精緻化,並且同時完成理論的建構與檢證。固然扎根理論所產生的大多是低階的實質理論(substantive theory),但仍主張在一系列的資料分析過程中,不僅做資料的描述,更要將資料概念化,並就概念之間的關係形成命題,以便逐步地將理論從實質理論推向更高階的形式理論(formal theory)。
不論分析的資料來自田野訪談或是參與式觀察,民族誌所分析與呈現的對象即為所謂的文本。根據Paul Ricouer(1981:201)認為文本超越了「其作者持有之有限見識」,而且「如今文本表達的比作者要說的更為重要」。某個文本可能是其作者為特定讀者所作,並意圖透過此一文本來表達特定的意義,然而其他讀者可能以作者未曾想到過的方式來閱讀,於是我們需要注意文本而不直接陷溺在文本中。換句話說,注意文本的形式(form)及其可能的形成方法(formation),而不把文本中的內容視為唯一的敘述法。對某些社會現象產生了閱讀行為,重新解讀它的造義、用意、涵義、通意等,我們就可以把那些被讀之物,稱為「文本」,並且可以將它解讀出有別於給定意義(通常給定意義是指常識)之外的意義。文本概念有個涵義就是:使一物轉變為一文本,其關鍵不在於事物本身的性質,而在相對於它的讀者,或這樣的讀者對世界所採取的學問態度——當這個讀者的立足點和觀看點重新擺放之後,他對世界所發生的關係,就會含有一種特殊的態度,使天下事物盡為可讀的文本。就像Paulo Freire曾對閱讀文本有如下的看法:
閱讀並不只對語言或書寫文字的解碼;相反地,在它之前或在它之中已經糾纏著世界的知識……。對於文本作批判的閱讀而獲得的理解就隱含著看見文本(text)和文脈(context)之間的關係。(Freire & Macedo, 19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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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學者謝小芩(1989)曾比較人類學取向與社會學取向的教育民族誌,她認為人類學家所關切的是人種與其文化類型,但是社會學家所關心的則是分析性的議題,而非對事物進行描述而已。此外,人類學家進入田野時只帶著他們對研究目標的初步理解,並且據此引導他們觀察與等待可能會產生的問題;但社會學家傾向於在研究一開始即已有著清晰的理論架構與變項,並試圖找尋相關的線索回答特定的問題。最典型的代表案例就是Paul Willis的田野研究,Willis(1977)採取新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概念來討論階級的學生如何學習選擇勞動階級工作,他認為意識型態經由宰制團體所選定的既有範疇網絡,將現實加以中介、轉折,並且為宰制階級所接受。?故成功的意識型態範疇,並不僅於使菁英或某一文化中的特選團體遂行其目的,更重要的是,意識型態透過神祕化、無知或缺乏能力的感覺,剝奪大多數人民的權利。意識型態將特定和有限的利益加以普遍化,讓少數人的利益變得與全體的利益一致。總的來說,社會學家傾向在進入田野時,已有著相當明確的理論架構來解析學校教育現象的結構;相反地,人類學家聚焦於文化類型,以及人類行為的內隱與外顯的社會文化知識與意義。
人類學與社會學之間的差別,在後現代民族誌興起後慢慢地消除彼此的界線。就像Holmes教授在本書裡強調,我們應該思考性別與種族的因素,如何影響著兒童田野工作的過程,也就是強調研究者的自我反思。社會學家Pierre Bourdieu指出反思性(reflexivity)乃是貫通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行動與制度,把研究者與其所處之社會中的人並置起來考察(Boudieu & Wacquant, 1992:253),這是一種要求研究者把自身實踐納入思考與觀察的範圍,即對社會生活提供一定的梗概,又要理解自身和他者生活的邏輯,其稍後將這樣的反思性稱之為「自我的分析」(auto-analysis)。因此,我們往往只能閱讀到民族誌的前台(front stage)而已,但Holmes提醒我們該想想兒童田野工作中,研究者性別與種族的因素,也就是要我們探究民族誌的後台(back stage),當然也包括研究者的幕後告白。朱元鴻(1997:34)將民族誌的後記、附錄或私存的日記視為Derrida所謂的「補遺」(supplement),這些東西經常被視為是邊緣的、延擱的、回溯的、衍生的、歧出的、可疑的,因為補遺的揭露是危險的也是誘惑的,它們可能滲透、汙染或顛覆科學正文的根本預設,導向未被呈現的困惑、過錯、失足、墮落,故補遺的本身就是歧途或醜聞,這也是民族誌研究的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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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許多學生在寫質性期末作業時,僅僅只是資料的堆砌與文獻的簡介,卻不見研究者個人立場的陳述。但別忘了學術的寫作也是一種敘事,因為其呈現、再現特定之目的與立場,所涉及的不僅是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關係,也必須考慮研究詮釋者與其可能讀者之間的關係。就像 Ian Ang(1989:105)所言:「因為詮釋不可避免地總是屬於某種程度的真實再現(而非其他),因此它們絕不可能是中立或只是描述性的。畢竟質化或量化形式下的經驗資料並不能產生不證自明的意義;唯有透過研究者所建構的詮釋框架才能了解經驗的意義……。因此,任何研究都徹底透露了自身的政治性質,我們需要特別關注的是詮釋政治(politics of interpretation)。」因此,研究者立場的表明也就變得格外重要。
Michelle Fine(1994)曾指出研究者的三種立場:腹語術(ventriloquy)、發聲表態(voices)與行動主義(activism)。有修過我課程的人都知道,我一直強調研究的目的就是要包括發聲表態與行動主義,也就是企圖揭露、顛覆或轉化現存的意識型態或體制。其中研究者的揭露包括說明不同立場之間的轉變,以及表明研究者看待問題與現象的意圖導向。因此,從事教育的研究就是要掀開社會關係的真相,其目的並非僅僅報導教育或文化場域中的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而已,相反地,卻在挖掘其深層的文法(deep grammar)。因此,就像Paulo Freire(1993:97)曾說過:「調查一般文化的主題就是調查一個人對現實的想法與一個人對現實的行動,這就是他的實踐。為了這個明顯的理由,所提出的方法論要求調查員與人們(他們被正規地考慮為調查的對象)應該一起行動以作為共同的調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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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可以問世,最要感謝的是心理出版社林總編輯的支持和林汝穎小姐的編輯協助與費心指正。在此,謹將它獻給對兒童文化的方法論議題有興趣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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