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適應表現檢核表 第二版已出版,立即查看→→→《社會適應表現檢核表(第二版)》 |
出版日期 |
2003/06 |
測驗功能 |
評量、教育輔導、診斷、醫療復健 |
管制等級 |
A |
適用對象 |
五歲至十五歲 |
施測時間 |
不限 |
施測方式 |
個別施測(由主要照顧者填寫) |
修訂/編製者 |
盧台華、鄭雪珠、史習樂、林燕玲編製 |
編製/修訂者簡介 |
盧台華、鄭雪珠、史習樂、林燕玲參考國內外文獻及智能障礙學生鑑定原則編製而成。 |
測驗功能介紹 |
主要是評量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所需之各項能力表現,作為各階段智能障礙學生的鑑定與安置之依據。多重障礙者亦可採用本檢核表,作為其鑑定、安置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參考。除了智能障礙者的鑑定之外,其他如嚴重情緒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者,亦可以此為重要之參考依據。 |
測驗內容介紹 |
包含五個不同向度的適應領域:
1. 生活自理領域:包括飲食、如廁、穿著、衛生與儀容四種生活自理基本能力。
2. 動作與行動能力領域:包括粗大肌肉動作能力與小肌肉動作能力及其綜合表現。
3. 語言與溝通領域:包括聽覺理解、動作表達、口語表達以及符號與文字表達。
4. 社會人際與情緒行為領域:包括人際、參與團體活動、運用社區設施及情緒反應與穩定性。
5. 學科學習領域:包括閱讀、書寫、數學等基本學科能力表現與生活常識。 |
常模/信效度說明 |
常模是以分層隨機取樣方式,抽取台灣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裡5歲至15歲,共計有1150人建立一般常模,另加上智能障礙類樣本586人,建立智能障礙常模。其總量表的α係數為.98,各領域之α係數介在.82~.98之間;各領域與總量表之重測信度介於.86至.99之間。各領域間相關在.52~.77之間,均達到.01顯著水準,顯示具有內部一致性。本檢核表結果顯示出智能缺損程度嚴重者,其適應行為的表現比智能缺損輕微者差,符合此理論的構念。 |
計分解釋 |
由專業人員實施分數之計算與分數之結果解釋,按照學生實足年齡,換算成百分等級或標準九。 |
測驗價格
87140 |
全套(含指導手冊2本、檢核表50份) |
停售,已有新版 |
87141 |
指導手冊 |
停售,已有新版 |
87142 |
檢核表(消耗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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